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再次遴选海南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2020年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委拟组织开展海南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特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名称:海南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服务。

(二)数量:11个市县。

(三)评估项目概况:海南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2.8亿元。咨询评估费用控制价为15万元。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类法人单位,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电力专业或综合经济专业,资信等级不得低于所申请参加项目编制单位的资信等级;

2.法人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项目团队成员无失信记录;

3.有与提供本咨询评估服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其中项目团队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或者电力专业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专业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经济负责人具有造价(或经济)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此外组成至少5名相关专业专家团队;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报价后打印。

4.授权委托。包括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资信。包括供应商资信等级凭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团队成员身份证号在“信用中国”失信查询截屏。

6.项目团队。包括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以及至少5名相关专业评估组专家组成团队,列出团队职务、姓名、专业、附技术职称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业绩材料(参见下条)。

7.工作业绩。包括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以及评估组专家每人至多3项参与类似行业评估评审业绩表、评估评审报告编审人员签章页复印件及各人员签署个人承诺书。(业绩中列出的项目如为国家、省级重点项目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它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4日17:00前,一式三份送至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814室,电子版请刻录光盘一并送达,逾期不再受理。

2.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评估服务单位(专家评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3.遴选确定的评估机构要对评估报告质量及结论负责,一经发现存在结论失实、高估冒算、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等情况,将严肃按照《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审计厅 海南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4.依据编评分离原则,承担海南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或与编制单位存在控股、管理等重大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此次评估任务。

三、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由我委能源处具体负责,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沟通。联系人:林才佳,电话:139765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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