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定安县23宗小型水库安全鉴定
招标代理单位公告
根据《海南省水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琼水建管〔2018〕407号)及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等文件要求,需对我县23宗小型水库开展安全鉴定工作,现面向全省进行询价,遴选招标代理单位,本次询价概况如下:
一、询价概述
(一)基本情况:定安县23宗小型水库安全鉴定,总投资约126.50万元。
(二)询价内容:定安县23宗小型水库的安全鉴定招标代理费用。
二、相关要求
1.有效营业执照等资质材料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则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
3.报价单加盖公章。
三、报价方式
1.时间:2021年1月8—12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定安县定城镇岳崧路第二行政办公大楼农业农村局418室。
3.现场提交报价。
4.联系人:蔡先生,联系电话:18889895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