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卫科教函〔2021〕40号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1年度省卫生健康行业

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开发区卫生健康委,海南医学院各附属医院,委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1716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

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请者登陆海南省卫生健康科教项目管理系统(http://218.77.183.146:8088/egrantweb/),凭个人账号(无账号者需注册)进入系统,填写《项目申请书》,由推荐单位进行网上审核推荐。

三、申报指南

(一)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常见多发病防治:各大系统常见病、多发病防治研究,精神疾病与心理卫生,重大出生缺陷和遗传病,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及优生优育新技术护理服务模式与质量改善等。

(二)重大传染性疾病及公共卫生、职业病防治:艾滋病、结核病及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热带病,健康管理与健康促进,公共卫生应急研究等。

(三)康复养生研究:卫生保健、中医康养,气候治疗、康养小镇等健康产业发展研究。

(四)药学服务及新药研发应用:临床药学服务,传染病防控药物、肿瘤治疗药物、南药黎药、海洋药物、智能药物及新型生物药等研发应用。

卫生管理及其他相关研究。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人须为申报单位中级以上职称(包括中级)的正式工作人员。申报人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近三年承担的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未能按时结题者不予受理。

(二)申报单位须为我省医疗卫生健康行业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好的科技实力和研究基础,有专门的科研管理人员,能为课题任务的完成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条件保证。

(三)项目计划的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申报要求

(一)各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直属单位、省属医疗机构要对本地区(单位)申报课题进行初审、筛选和集中报送,本年度报送项目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正式立项数量。在研已结题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二)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所需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解决。

(三)鼓励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积极组织申报,评审环节将视情况予以倾斜支持。

(四)科研人员及所在单位须遵守生物安全及伦理相关法规。申报单位负责生物医学伦理审查和监管。

    (五)请各单位填写《2021年度海南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我委科教处。

)经评审通过的项目,请于立项文件下达1个月内,由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与省卫生健康委共同签署《项目合同书》。

 联系人及电话:张蕾,65335569;

 电子邮箱:kjc_hnswjw@hainan.gov.cn。

 

 附件:2021年度海南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26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1年度海南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申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科室/专业

项目申报人

联系电话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