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需将《山东国邦药业有限公司年产400吨除草剂原药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400吨除草剂原药项目;
建设地点:潍坊滨海化工产业园,山东清原农冠作物科学有限公司厂区内;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23日(20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2023年2月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山东清原农冠作物科学有限公司年产400吨除草剂原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3年8月15日由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以潍环审字【2023】B41号文对该项目给予批复。2024年7月本项目生产设施和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企业申请环保验收。
根据山东清原农冠作物科学有限公司厂的委托要求,山东乐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该公司组织有关人员于2024年6月进行了现场勘察,收集了有关资料,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原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中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完成了《山东清原农冠作物科学有限公司年产400吨除草剂原药项目监测方案》。2024年09月05日至06日、09月12日至15日、09月18日至21日、11月15日至16日山东天智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依据监测方案确定的内容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同时进行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检查、环境管理检查和公众意见调查。山东乐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现场检查情况并参考相关材料编写了验收监测报告。2024年11月23日山东清原农冠作物科学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本公司年产400吨除草剂原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山东清原农冠作物科学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山东乐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山东天智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并邀请了2名专家,会上成立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
验收结论:山东清原农冠作物科学有限公司年产400吨除草剂原药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环境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总体可行,主要污染物基本能够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人:黄将
联系电话:19653689190
山东清原农冠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5日